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议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 分阶段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定安 谢克人 叶东文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