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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就公司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进行了核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共同投资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因公司作为 LP 与关联方广州佳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广州
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花城创投”),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交易公司及关联方均以现金出资,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
权比例,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关于受让广州佳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西藏佳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佳
都”)以 720 万元价格受让广州佳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投资”)持有
的广州佳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得基金”)24%的股权。
佳都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同时考虑佳得基金设立及申请私
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等发生的前期费用情况(佳得基金原管理团队继续留任),经
与其他投资人协商,同意佳得基金的股权转让对价总值为 3000 万元,较评估值
溢价 10.12%,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在充分考虑净资产的评估值以及其
他非关联方投资人的协商意见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公允,符合市
场定价原则。
    3、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定安                    谢克人                  叶东文




                                                     2019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