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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2020-04-1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80,449,464.21 元 , 2019 年 末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255,191,467.37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8,738,478.09元,2019年末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84,302,826.20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红利发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按2020年4月8日总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70,087,363.88
元,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0.30%。
    我们认为,公司以上现金分红预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
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现
金分红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卢馨                     赖剑煌                  鲁晓明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