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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2020-06-0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审阅,经过认真审核后,对审议的《关于对外捐赠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
象。


    2、公司本次捐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佳
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向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 600 万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卢馨                     赖剑煌                  鲁晓明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