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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技术”)、重庆新科佳
    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科佳都”)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36,500 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69,482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
账期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都技术、重庆新科因业务开展需要向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宇视科技”)申请人民币共 6,500 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信用
账期为提货之日起 60 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公司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信用账期担保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华三”)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
向新华三申请人民币 22,000 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上述信用额度在新华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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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 45 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钧,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科研办公楼)佳都智慧大厦 6 楼 605 房,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软件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计算机及通
讯设备租赁;业务流程外包;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
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计算机房设计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
务;办公服务;其他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零售;
软件零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
零售。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070.80 万元、总负债 2,152.80 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 2,152.80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4,918.00 万元;2019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100.07 万元、净利润-100.07 万元。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为 7,070.73 万元、总负债 2,153.10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负债 2,153.10 万元,净资产 4,917.63 万元;2020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0 万元、
营业利润-0.38 万元、净利润-0.38 万元。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剑峰,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49 号(谢家湾正街 55 号万象城项目)华
润大厦第 33 层第 8 号,注册资本:10,000 万元。重庆新科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
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21,226.46 万元、
总负债 107,468.3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07,468.38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
产 13,758.08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 207,401.87 万元、营业利润 1,089.19 万元、
净利润 897.44 万元。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7,077.93 万元、总负债
74,224.9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74,224.96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12,852.97
万元;2020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24,518.22 万元、营业利润-905.11 万元、净利润
                                      2
-905.11 万元。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华强,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佳都智慧大厦 709 房,注册资本:40,000
万元。新科佳都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
智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
功应用案例,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央监控系
统。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12,155.26 万元、总负债 163,343.40 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 163,111.50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48,811.85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 145,797.46 万元、营业利润 150.79 万元、净利润 190.79 万元。截
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92,990.81 万元、总负债 144,582.63 万元,其中流
动负债 144,331.96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48,408.19 万元;2020 年一季
度营业收入 10,805.14 万元、营业利润-12.78 万元、净利润-12.79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
账期担保
    保证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一: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6,5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佳都科技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宇视科技即有权直
接要求佳都科技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1、被担保主债权为 2020 年度重庆新科、佳都技术与宇视科技签订的《浙江
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一级渠道合作协议(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宇
视科技有限公司一级渠道合作协议(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协议项下订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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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重庆新科、佳都技术在宇视科技处理各类业务发生的全部债权。宇视科技给重
庆新科、佳都技术的信用账期为重庆新科、佳都技术在宇视科技处提货之日起
60 天。自本合同生效日之日起,宇视科技给与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总计陆仟伍
佰万元人民币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佳都科技自愿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向宇视科技
提供最高保证限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重庆新科、佳都技术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
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宇视科技保管担
保财产、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佳都科技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宇视科技即有权直
接要求佳都科技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二)公司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信用账期担保

    受益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
    被担保人一: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2,000 万元
    被担保人二: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8,000 万元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佳都科技愿意担保:当重庆新科、新科佳都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履行按期偿还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欠款及支付有关费用等义务时,佳都科技自愿无
条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限额叁亿元整。
                                   4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佳都科技承诺担保协议签订后任何改变佳都科技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
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佳都科技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新华三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
    2.佳都科技在收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出具的要求
佳都科技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是
否向重庆新科、新科佳都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
一次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3.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与重庆新科、新科佳都就双
方签署的合同进行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重庆新科、新科佳都与其它主体签订
的任何合同不影响本担保函的有效性。
    4.如重庆新科、新科佳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破产、重组或与其它公司合并,
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佳都科技在此担保书下的责任。
    5.佳都科技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
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事先书面同
意,佳都科技不得转让到期担保义务。
    6.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之继承人(包括因收
购改组合并而继承)相应继承本担保协议之权利。
    7.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佳都科技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
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8.本担保书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可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书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768,500 万元,占公司最

                                     5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8.00%;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
为 2,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1%。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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