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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外出售事项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0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出售事项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佳都新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客观公正基础上,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事前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在建工程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的使用
效率,有效回笼资金,集中资源聚焦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转
让资产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广州佳都汇科技企业孵化器
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方圆乐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 50%的公司,基于审慎原
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前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关
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出售事项暨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




         卢馨                      赖剑煌                 鲁晓明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