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11-1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佳都新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客观公正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
集中资源聚焦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
转让资产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委托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
纬仁达”)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
让事宜所涉及广州佳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经纬仁达评报字(2020)第 2020033232 号),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具有进行评估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
卢馨 赖剑煌 鲁晓明
2020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