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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20-12-1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议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
分阶段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馨                         赖剑煌               鲁晓明




                                                     2020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