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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5 名激励对象因
2017 年度或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或 D、E,根据对应标准系数计算,
其所持的 148,400 股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
因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根据对应标准系数计算,其所持的 8,000
股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上述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将由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
    同时,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96,4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582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8,000 股限制性股

                                      1
票,回购价格为 4.793 元/股。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92 名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考核标准系数未达到 1,其所持的 557,600 股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上述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
    同时,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3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92,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847,800 股,回购注销预
留授予部分 445,000 股。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405,4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65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445,000 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为 4.79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57,407,497 股减至 1,755,352,697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757,407,497 元减少为 1,755,352,697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
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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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佳都智慧大厦证券部
   2、联系人:王文捷、潘倩
   3、联系电话:020-85550260
   4、传真号码:020-85577907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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