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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中信建投证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1-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承接佳都新
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或“公司”)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
佳都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70号文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874.723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723,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8,747,230.00元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
行费用合计4,686,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1,289,270.00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18]2349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分别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9 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新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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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 4 月 9 日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并经公司 2018 年 9 月 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1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修订议案,公司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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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           66,480.95               55,830.32
 2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         38,978.63               31,641.99
                   合计                         105,459.58               87,472.31

       截止 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 58,267.42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1,300 万元暂时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1 年 1 月 6 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1,300 万元
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
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
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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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避免募集
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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