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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03-3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佳都新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客观公正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关于与佳融科技签署
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房屋租赁是保障公司正常稳定经营需要。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交易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关市场公允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实
行市场定价,交易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




         卢馨                     赖剑煌                  鲁晓明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