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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
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7 人,参与
表决 7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
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佳都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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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
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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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
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继承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
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草案)》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
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
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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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公司已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就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
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
科技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佳都科技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编号:2021-075)。
    董事何华强、刘佳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五、关于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拟定了《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
科技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何华强、刘佳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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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
协议;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董事何华强、刘佳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七、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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