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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原因:鉴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1,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原因: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公司决定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16,0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2,027,300                 2,027,300            2022 年 8 月 30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六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
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3)《佳都科技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64)《佳都科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5)《佳都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6)等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佳都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67),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

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1,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
调整等原因,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对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16,0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
    综上,本次共计回购注销 2,027,300 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4 人,
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1,300 股,回购价格为 3.5475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32 人,

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916,000 股,回购价格为 4.0015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合计 29,309,000 股。
    3、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为 8,061,710.75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
的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795024),并向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事项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票将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336,300      2,027,300       29,309,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9,732,797        0          1,729,732,797

       合计                1,761,069,097    2,027,300      1,759,041,797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
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 取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其中,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尚需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补充法 律意见

书》;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补充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