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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海利: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1-00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庭审结束尚未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为
本案之原告;
     涉案的金额:货款 3000 万元及利息损失;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
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海利化 工 贸 易 有限公司就其与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买
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本次合 同 纠 纷 管辖权异议终审裁定后,2021年1月13日,本案在长沙市雨花区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及其理由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51 号
    法定代表人:尹   霖
    被告: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

                                     1
业园 C1-9\C1-10\C1-11-1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 3000 万元及滋生利息;
    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
    (三)诉讼事实与理由
    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原告依据合同约定预付了全部货款 3000 万元,被
告一直未履行合同,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返还预付款未果,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
合法权益,现依法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三、诉讼判决情况
    本次诉讼已被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庭审结束尚未判决。
    截止 2021 年 1 月 7 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已对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5 个银行账户执行冻结,共计冻结金额为 13,317,681.23 元(人民
币)。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
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诉讼事项,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
权利。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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