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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海利:湖南海利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3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和要求,我们坚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最近一年来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等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和安先生:1954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位,1995 年至今湘潭大学教授。1998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副校长,2004 年 8 至 2013 年 12 月任校长。十一、十
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 2 项,教育部自
然科学一等奖 1 项,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2 项。已取得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深圳新宙
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燕芝女士: 1962 年 8 月出生,博士学历。谭女士于 2000 年至 2001 年任
湘潭大学商学院教师;2001 年至 2005 年任湘潭大学商学院讲师;2005 年至 2009
年任湘潭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 年至今任湘潭大学
商学院教授、统计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金融系主任;2014 年起任湘潭大学金融
专业硕士学位点负责人。于 2014 年 4 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星沙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宁乡
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朱开悉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朱先生于 1985 年至 1988
年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助教;1988 年至 1992 年任衡阳工学院管理
工程系助教,讲师;1992 年至 2000 年任中南工学院管理系讲师,副教授,副主
任,主任;2000 年至 2005 年任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2005 年至
2010 年任湖南商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2010 年至 2017 年任湖南商学院会计学
院院长,教授;现兼任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湖南省财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
计学会理事,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于 2003 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
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2020 年度,我们基本上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亲
                                      其中:通讯               其中:出
         本年应参加 自出席现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姓 名                                 方式参加次               席年度股
         董事会次数 场会议次   次数                 大会次数
                                          数                     东大会
                        数
罗和安       5          1         1          3          2          1
谭燕芝       5          2         0          3          2          1
朱开悉       5          2         0          3          2          1


    2、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
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等相关事宜,并就会计政策变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董、监、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全资子公司宁夏海利科技有
限公司与当地政府签署相关协议、为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以及各期定期
报告等诸多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时刻关心公司的一切,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
积极参与公司日常工作,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并深入子公司重点项目巡视考察,
我们重点对子公司海利常德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深入海利常德公司各车间,
着重了解和核实“海利常德”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销售情况和财务运营情况,
重点考察了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风险防范。我们对“海
利常德”在公司的地位和做出的贡献充分肯定,针对环保政策对“海利常德”未
来发展及影响进行了沟通,针对国际市场疫情波动以及价格影响表达了关注并期
待加强风险控制,针对如何争取当地政府与集团公司的支持进行了讨论。同时,
我们对“海利常德”财务信息、现金流以及盈利质量进行了质询,得到了公司的
肯定答复。
    我们重视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的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提供了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了董事、高
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我们的独立意见,以客观公正
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有效管理出谋划策,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
益。
       4、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在《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的指导下,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
计师分别进行沟通,审议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
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
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
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查核,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
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本年度共审议了
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一次。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能够认真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没有违规进行对
外担保;公司与控股方及其它关联方没有相互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
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在 2020 年的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对相应报告期的经营业绩进行了
预测,披露了公司 2020 年业绩预报和业绩快报。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根据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继
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审计资质条件,出具的各项报告
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认真按照《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执行。同时,我们
也密切关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以及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必要时向公司
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公司股东做出的承诺已经全
部兑现。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
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逐步落实内控制度的规范执行,完成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在审阅了该报告后,我们认为:《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业
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召集人或成员。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顺利地
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了工作。
    (十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作出了二次会计政策变更,我
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将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时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
司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1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
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和安          朱开悉           谭燕芝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