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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19-01-10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 新梅            编号:临 2019-007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上海

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032 号)

(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8 日,你公司披露重组方案,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爱旭科技 100%股权,交易构成重组上市。同日,我部向你公司发出信息披露

问询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等规定,请你公司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报送参与本次重组交

易全流程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包括方案论证、接洽谈判、形成相关意向、作出相

关决议、签署相关协议、履行报批手续等环节的参与机构和人员信息。内幕知情

人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填报。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召开媒体说明会。相关方应当在媒体说

明会上全面、充分地回应市场关注和质疑的问题。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遵循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媒体说明会各项工作。

    三、请财务顾问对《关于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031 号)逐

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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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公司及财务顾问应勤勉尽责,切实落实上述事项并及时对外披露。

    对于《工作函》所提要求,公司将尽快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导意见,并

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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