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新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6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 新梅               编号:临 2019-032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
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1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收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现金流量表中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列报由“收到其
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调整财务报表列报,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做相应调整。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
3,868,417.62 元,上期金额 319,914.40 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为 16,573,432.35 元,上期金额 18,473,875.71 元。
    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
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当期损
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合
理变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2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