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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旭股份:爱旭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24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2021-02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下午 14:30 开始
         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幸福湖路 100 号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1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与珠海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
        关于投资建设珠海年产 6.5GW 新世代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
   2                                                             √
        建设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义乌年产 10GW 新世代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建
   3                                                             √
        设项目第一阶段 2GW 建设项目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5.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5.02   发行方式                                                 √

 5.03   发行时间                                                 √

 5.04   发行数量                                                 √

 5.05   发行对象                                                 √

 5.06   认购方式                                                 √

 5.07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

 5.08   限售期安排                                               √

 5.09   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

 5.10   上市地点                                                 √

 5.11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5.12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2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7                                                                     √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8                                                                     √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10                                                                     √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一) 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 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
露的公告以及公司后续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第 4-11 项议案。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4-11 项议案。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五)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六)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
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
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
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
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
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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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
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32             爱旭股份          2021/4/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
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
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中应该详细填写该名代
理人享有的代理权限。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登记地点联系电话 0579-
8591 2509。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00 至 11:30

六、其他事项



                                      4
   (一)联 系 人:叶杰
         联系电话:0579-85912509
         联系传真:0579-85912509
         电子邮箱:IR@aikosolar.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
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
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5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1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与珠海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珠海年产 6.5GW 新世代高效晶硅太
  2
        阳能电池建设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义乌年产 10GW 新世代高效晶硅太阳
  3
        能电池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2GW 建设项目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5.00                                                    -       -      -
        案
 5.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02 发行方式
 5.03 发行时间
 5.04 发行数量
 5.05 发行对象
 5.06 认购方式
 5.07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5.08 限售期安排
 5.09 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5.10 上市地点
 5.11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5.12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6
        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7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8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10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11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采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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