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4-2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
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对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等材料认真核查,未
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并且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王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徐明先生、王平先生为公
司副董事长,聘任王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屈晓云女士、徐征先生、张晓峰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贺明先生、顾俊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宋才
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茅宜群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刘勇、魏向东、蔡志勇
日期: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