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16苏新债及18苏新01及18苏新02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03-21
债券简称:16 苏新债 债券代码:136186
18 苏新 01 150291
18 苏新 02 15075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0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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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
级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
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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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7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8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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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一)16 苏新债
本次债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经发行人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5 号”文件核准,发行人获准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 年 1 月 27 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苏州高新”)成功发行 10 亿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 苏新债”)。
(二)18 苏新 01
本次债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上证函【2017】1498
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2018 年 8 月 16 日苏州高新成功发行 11 亿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 苏新 01”)。
(三)18 苏新 02
本次债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上证函【2017】1498
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2018 年 11 月 23 日苏州高新成功发行 4 亿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8 苏新 02”)。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6 苏新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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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
2、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3、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4.00%
4、分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采取一次发行的方式,不分期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为单一期限品种。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起息日:2016 年 1 月 25 日
8、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4
日。
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0、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综合评
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开发行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18 苏新 01
1、债券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1 亿元
3、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98%
4、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分期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
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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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2018 年 8 月 16 日
8、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
限为自 2018 年 8 月 1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5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4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
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0、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综合评
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开发行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18 苏新 02
1、债券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债券(第二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 亿元
3、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09%
4、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不采用分期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
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
6
8、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
息期限为自 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2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
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0、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综合评
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开发行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6 苏新债”、“18 苏新 01”及“18 苏新 02”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
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
纪企评(2020)020073),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告了《关于公司主体信
用评级上调为 AAA 的公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上调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评级变化的基本情况
(1)本次主体信用评级结论
评级机构 评级时间 主体信用等级 评级展望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 2020 年 3 月 13 日 AAA 稳定
务有限公司
(2)前次评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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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机构 评级时间 主体信用等级 评级展望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1 日 AA+ 稳定
(3)评级调整的原因
近年,苏州高新所在的苏州高新区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公司所处外部环境良
好;公司借助自身优势进行产业资源的整合,业务布局不断优化;房产去化及污
水处理业务保障程度相对较高,且投资的部分企业已完成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良
好;融资渠道通畅,融资成本较低,债务期限结构合理;控股股东能够在融资方
面给予支持,提供担保。
2、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1)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调整有利于公司控制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调整不会对公司已发行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等产生影响。
国泰君安作为“16 苏新债”、“18 苏新 01”及“18 苏新 02”的受托管理人,
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
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公司主体评级调整情况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公司主体评级调整的相关风险。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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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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