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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部分会计科目的重分类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应自
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新增部分会计核算科目,并对
财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变更。
    一、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新增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
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符合要求选择简化
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
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对租赁负债确认租赁期内
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及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
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新设“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等相关科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企业会计准
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进行的相应变更,采用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