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苏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7-2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
发〔2022〕2 号)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受让医疗器械产业公司股权及实施
现金增资的预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了详细
情况,作出如下认可声明:
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
对外投资涉及的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
辰评报字(2022)第 0065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医
疗器械产业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76,168.08 万元,评估价值 78,547.75 万元,评估增值
2,379.67 万元,增值率 3.12%。
公司拟以上述评估报告为依据,出资 24,271.25 万元受让苏高科持有的医疗器械产业
公司 30.90%股权;并按照 1.12 元/注册资本份额的价格,向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现金增资 3.30
亿元,最终持股比例达到 51.37%。
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受让医疗器械产业公司股权及实施现金增资的预案》提
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中胜、方先明、史丽萍
日期:2022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