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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子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0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金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旭”),为公司子公司苏
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参股项目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苏州金旭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截至目前,地产集团实际为苏州金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84,603.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52%,其中为并表范围内公司实际
提供担保余额为 1,274,932.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1.90%;截至 2023
年 2 月,苏州金旭的资产负债率为 84.24%。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地产集团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张家港分行”)
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参股公司苏州金旭与农行张家港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约定保证担保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苏州金旭系为开发“苏地 2022-WG-36 号地块”成立的合作项目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
向银行贷款 6 亿元,其股东分别为金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城”,股权占
比 85%)、地产集团(股权占比 15%)。股东双方按股权比例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金新城提供
担保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51,000 万元,地产集团提供担保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金旭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天都商业广场 3 幢 34 层 3408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C0BFEC7J
    法定代表人:王海娟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2 年 10 月 19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金新城持股比例为 85%、地产集团持股比例为 15%。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2 月/2023 年 1-2 月

资产总额                                   116,287.36                      121,126.68

负债总额                                    97,097.43                      102,037.06

净资产                                      19,189.93                       19,089.62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810.07                         -100.31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自《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
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股东双方按股权比例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金新城提供担保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51,000 万
元,地产集团提供担保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支持参股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的融资担保行为,有利于其稳
健经营和保障项目开发资金需要,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参与被担保方日常经营决策,可以及
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为参股公司担保按照同股同权实施,没有出现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84,603.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52%;其中为并表范围内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
为 1,274,932.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1.9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
况。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