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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参与认购新能源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0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新能源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低碳公
司”)拟与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共同
参与认购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朝希优
势壹号基金”)份额,绿色低碳公司的出资金额为 2,500 万元。
     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高新创投”),苏高新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高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希基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2月在苏州
金融小镇发起设立朝希优势壹号基金,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色低碳公司拟与产业投资发展基
金共同参与认购朝希优势壹号基金份额,绿色低碳公司的出资金额为2,500万元。
    鉴于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苏高新创投,苏高新创投为
公司控股股东苏高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本次交易前基金规模为2.3亿元,本次交易后基金规模为4.9亿元,基金
目标规模为9亿元。(具体基金规模以实际认缴金额为准)
    3、成立日期:2023年2月3日。
    4、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C87LN839。
    6、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基金管理人: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3446。
    8、投资范围:新能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电子、装备、技术、应用等)、电子信
息及半导体产业上下游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依照《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从事其他相关的合法活动。对新能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电子、装备、技术、应用等)
领域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低于合伙企业可投资金额的80%。
    9、基金期限:存续期7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基金存续
期可予以延长2次,每次延长期不得超过1年。前述2次延长期限届满之后的再次延长基金存
续期,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10、管理费:存续期:10万元/年;延长期:10万元/年。
    11、执行事务合伙报酬:
    存续期:当日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当日全体有限合伙人剩余未收回实缴出资金额×2%-
10万元)÷365;
    延长期:当日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当日全体有限合伙人剩余未收回的实缴出资总金额
×1%-10万元)÷365。
    12、收益分配:投资项目全部或部分退出且收回相应的项目处置收入扣除为支付相关
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
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而言适当的金额后为可供分配的部分(“项
目处置可分配收入”)。在合伙企业收到项目处置收入累计达到500万元后,普通合伙人应在
20个工作日内分配已收到的项目处置可分配收入部分。除另有约定外,项目处置可分配收
入应当依照下列次序进行分配:
    (1)返还实缴出资,向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分配所得金
额与其累计实缴出资金额相等;
    (2)分配门槛收益,即向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直至累计分配金额实
现8%/年(单利)的门槛收益(门槛收益计算周期自每次实缴出资缴付之日起至该合伙人收
回该等实缴出资之日止,均含当日,一年按365日计,多次分配的应分别计算);
    (3)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直至执行事务合伙人获得(2)中分配金额/80%×20%,
如扣除上述(1)-(2)后不足以按照本款约定金额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以实际剩余
金额为限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4)最后,扣除上述(1)-(3)剩余部分,20%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80%由全体合
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13、出资情况:
       本次交易前,朝希优势壹号基金主要投资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       0.00%
   2      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399          1.73%
   3      嘉兴朝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          0.43%
   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3.04%
   5      赵学文                                     有限合伙人       1,500          6.52%
   6      王兆峰                                     有限合伙人       2,000          8.70%
   7      刘兵                                       有限合伙人       3,000         13.04%
   8      深圳领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3.04%
   9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21.74%
  10      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3.04%
  11      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8.70%
                                 合计                                23,000        100.00%

       本次交易后,朝希优势壹号基金主要投资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400          0.82%
   2      嘉兴朝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          0.20%
   3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6.12%
   4      赵学文                                     有限合伙人       1,500          3.06%
   5      王兆峰                                     有限合伙人       2,000          4.08%
   6      刘兵                                       有限合伙人       3,000          6.12%
   7      深圳领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6.12%
   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10.20%
   9      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6.12%
  10      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4.08%
  11    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500       5.10%
  12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       5.10%
  13    其他投资人                                    有限合伙人         21,000        42.86%
                                合计                                     49,000       100.00%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MU7Q74Q
    2、成立时间:2016 年 9 月 9 日
    3、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 6 幢
    4、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投资高新区重大产业发展项目,
直接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出资额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万元)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高新区狮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10.00%
 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10.00%
 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5,000         43.33%
 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浒墅关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3.33%

                              合计                                     150,000           100%

    8、关联关系: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苏高新创投,苏高
新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苏高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
与其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目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投资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对于以上风险,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走势,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通过共同投资人风
险的分担,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绿色低碳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2,500 万元,与产
业投资发展基金共同参与认购朝希优势壹号基金份额。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参与认
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一、程序性。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
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充分了解公司上述交易背景信息的前提下,针对相关情况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该项议案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公平性。我们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关于参与认
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依据了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