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中粮糖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04-19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
研究,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
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兼顾
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
为公司 2021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对公司
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双方之间的
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该项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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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
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核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真
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合理。
六、关于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报告客观、充分地反映了中粮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
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作为非银行金融机
构,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
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
七、关于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1年在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
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中粮财务存在违反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中粮财
务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粮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风险可控。公司与中粮财务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中粮糖业独立董事:
董 煜 叶康涛 吴邲光 赵 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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