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37 公司简称: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粮糖业 600737 新疆屯河、中粮屯河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顺杰 翟垒垒 电话 010-85631055 010-8563105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 粮福临门大厦9F 粮福临门大厦9F 电子信箱 guosj@cofco.com zhaileilei@cofco.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0,300,979,835.45 18,739,727,512.98 8.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472,699,085.30 10,017,513,293.02 4.5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901,076,747.12 11,175,915,606.22 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9,793,461.41 451,271,180.26 39.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76,463,588.48 409,601,706.74 40.7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8,401,678.99 1,665,209,861.82 4.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5 4.47 增加1.7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45 0.2110 39.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45 0.2110 39.57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4,71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73 1,085,033,073 0 无 0 天津农垦宏益联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1.24 26,595,744 0 未知 公司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 其他 0.58 12,405,600 0 未知 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其他 0.51 10,922,900 0 未知 司-自有资金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 国有法人 0.50 10,655,727 0 未知 限公司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 其他 0.39 8,387,066 0 未知 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自然 严罡 0.32 6,816,900 0 未知 人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呈瑞和兴 9 号私募证 其他 0.32 6,800,091 0 未知 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 其他 0.27 5,775,016 0 未知 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 其他 0.24 5,115,977 0 未知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与上述股东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中粮屯河糖 业股份有限 20 中粮屯 公司 2020 年 102000085 2020/1/15 2023/1/17 1,200,000,000 3.73 河 MTN001 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47.52 45.6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2.30 9.33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