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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州民百: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1-3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5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91 号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民百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兰州民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兰州民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兰州民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兰州民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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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11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3,059,76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7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08,560,198.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3,124,801.47 元(承销保荐费总计 14,608,801.47 元,已用自有

资金预先支付 1,484,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95,435,396.73 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

19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91,160,200.00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4,534.96 元;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9 月 11 日未使用募集

资金,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9 月 11 日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896.28 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91,160,200.00 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7,431.24 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4,442,627.97 元。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 4,442,627.97 元全部

划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公司连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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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与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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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543.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16.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预定可使    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入金额                                                                            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重大变化
                                                                        (1)                                           (3)=(2)-(1)       (2)/(1)         期        效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杭州环北 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中所需          否           39,543.54    39,543.54    39,543.54                       39,116.02             -427.52         98.92       -         -       -               否

支付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合 计                  -           39,543.54    39,543.54    39,543.54                       39,116.02             -427.5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承销保荐费 148.40 万元,尚未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并注销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444.26 万元,其中 148.40 万元系尚未置换的中介费,295.86 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元系实际支付的中介费用少于预计数所致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