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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1-01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电话、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
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上午 11:30 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全年归属于全体股东的
净利润 86,661,524.1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94,995,551.50 元。出于
对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所处行业特点及盈利水平等因素的考虑,经审慎研
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
意见:
    1、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
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存在的缺陷涉及的事项不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报酬
及续聘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内部控制提供了审计工作,公司拟向其支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