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1-02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2,327,763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及发行情况: 2017 年 4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兰州民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红楼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411 号),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本次向红楼集团、朱宝良、洪一丹、朱家辉、毛大波、庞伟民、赵伟峰、周健、 卢红彬、丁百永、张宏、郭德明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金额为 260,763.33 万元, 因发行价格由 7.29 元每股调整为 7.22 元每股,故本次向上述交易对方发行的股 票数量由 357,700,037 股调整为 361,168,043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限售期 1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305,749,023 36 个月 2 洪一丹 41,512,375 36 个月 3 朱宝良 10,378,093 36 个月 4 朱家辉 1,037,809 36 个月 5 毛大波 1,037,809 36 个月 6 庞伟民 207,562 36 个月 7 赵伟峰 207,562 36 个月 8 周健 207,562 36 个月 9 卢红彬 207,562 36 个月 10 丁百永 207,562 36 个月 11 张宏 207,562 36 个月 12 郭德明 207,562 36 个月 合计 361,168,043 -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登记情况及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新增发行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发 行 结 果 暨 股 本 变 动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7-026 )。 其 中 , 部 分 限 售 股 328,840,280 股已于限售期满后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 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本次涉及的即将上市流通的股份为洪一丹所持有的限售股 31,134,282 股、 朱家辉所持有的限售股 1,037,809 股、张宏所持有的限售股 155,672 股,合计 32,327,763 股,对应锁定期均为 36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68,867,627 股。截至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股本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至 730,035,670 股。截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股本因本次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增加至 783,095,436 股。截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本因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减少至 773,464,476 股。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未再次发生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承诺内容 履行 情况 《关于提供材料 作为交易对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真实、准确、完整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的承诺》 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担因未披露 的土地闲置等违 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 法违规行为造成 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与证券市场相 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情况。2、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3、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不存在重大违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法违规行为的承 况等。4、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重大违 诺》 法违规行为或不诚信行为。5、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与证券 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6、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 洪一丹、 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已履 朱家辉、 3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完整,并已履 行完 张宏 行了全额出资义务;3 名自然人股东为该等股权的最终和真实所 毕 有人,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该等 《标的资产权属 股权的情形;3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 的承诺》 纠纷,不存在设置质押、信托等权属限制,也不存在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3 名自然人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质押、托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全部解禁。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对方所取得上市 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洪一丹、朱家辉特别 《股份锁定的承 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诺》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洪一丹、朱家辉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 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丽尚国潮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重要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 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丽尚国潮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 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2,327,763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数量 1 洪一丹 31,134,282 4.03% 31,134,282 0 2 朱家辉 1,037,809 0.13% 1,037,809 0 3 张宏 155,672 0.02% 155,672 0 合计 32,327,763 4.18% 32,327,763 0 注:洪一丹系丽尚国潮现任董事、总经理,张宏系丽尚国潮现任董事,上述二位限售股 上市流通后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24,017 0 324,017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45,023 0 345,023 的流通股份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2,327,763 -32,327,763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2,996,803 -32,327,763 669,040 无限售条件 A股 740,467,673 32,327,763 772,795,436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40,467,673 32,327,763 772,795,436 股份总额 - 773,464,476 0 773,464,476 八、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丽尚国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