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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1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 2021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 154,818,674.73 元,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444,003,974.97 元,计提
法定盈余公积 13,992,495.78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584,830,153.92 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 2021 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
条件为: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也不存在影响利润
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在
年度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5%或经审计总资产的 10%。2021 年度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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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合计 60,52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86%,总资产的
17.2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所在主要城市兰州、杭州及南京均发生新冠肺炎疫情,
业务受到重大影响,对公司经营造成损失。公司所属行业为零售行业,零售业务
高度依赖于区域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收入水平、信心指数、消费倾向等因素,这些
因素则与宏观经济变化紧密相关。
    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鉴于公司着力发展新零售业务需一定的资金
支持,为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
程》、《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基于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
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
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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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关
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关于未
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其他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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