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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1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贷款资金本金及利息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期限不
超过 9 年,实际融资金额和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以集团旗下
房产为其提供抵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4 亿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为该等综合授信业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4 亿元。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自主决定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
关手续。上述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2021-062 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
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 160 号一楼
    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郭德明
    注册资本:40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服务:小型车停车业务(详见《设置路外停车场登记证》; 服
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
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批发零售:丝绸、服装及面料、纺织
品、鞋帽、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含下
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89,457,069.94
             银行贷款                        196,670,000.00
             流动负债                        536,907,888.02
             负债总额                        734,836,756.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4,620,313.70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83,790,035.57
               净利润                        140,919,767.65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 保 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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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证方式:房产抵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4、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
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
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5、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1,224.31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8.39%,担保余额为 78,224.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42.47%。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82,000.00 万
元,担保余额为 22,000.00 万元;子公司为写字楼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购房按揭贷
款担保余额为 14,224.31 万元。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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