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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丽尚国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0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
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黎万俊、刘家朋、蒋
青云、石峰、季晓立,其中黎万俊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全体审计委员均出席了
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1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1 年 7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等相关议案合计 12 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1 年 8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暂时无法确定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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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1 年 8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1 年 10 月 21 日,审计委员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沟通、
确定年报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和时间安排,积极协调公司经营层、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各方沟通及时有效,促进审计各项工
作推进。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等相关会议资料、翻阅公司相关账册及凭证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认
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
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
况。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专业性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审
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
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
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
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
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
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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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三)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内部审计发
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重点关注相关问题后续整改情况,认为公司审计部相
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认真负责,围绕公司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内
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完成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督促并审核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
展的需要。
     (五)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
员进行详细询问,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此发
表了专业意见。
     (六)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深入沟通,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
同阶段,就有关事项向外部审计机构做出提示,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督促
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同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
计机构,要求管理层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按既定进
度完成外部审计工作任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主动、
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推动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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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
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审计指导,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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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黎万俊                          刘家朋




                   蒋青云                           石 峰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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