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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3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尚国潮”)
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
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红楼集团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向左玲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000 万股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8 日,红楼集团与左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红楼集团将其
持有的公司 4,000 万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左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11
丽尚国潮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二、 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
登记前后,转让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过户前                 本次股份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红楼集团         241,944,808         31.28        201,944,808       26.11
    左玲               0                    0       40,000,000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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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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