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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3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4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
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有回购库存股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四、审议通过《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
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
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
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
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
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交易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
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商
标许可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