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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8-23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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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 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二、 介绍应邀到会的来宾

三、 宣读《关于监票人和计票人的提名》,并对提名进行举手表决

四、 听取并审议公司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2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3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4
        项的议案

五、 股东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经大会主持人同意

可进行发言

六、 计票人、监票人和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七、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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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方式:
    1、 为便于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东可以
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23 日。
    (三)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四)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元会议室。
    (六) 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 会议组织

    (一) 本次会议由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丽尚国潮”)董事会依法召集。
    (二) 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并设立大会会务组。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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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本次现场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本公司监事与律师担任;设计票人两名,
由股东代表担任,由本次股东大会举手表决产生。
    (六)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和 2022 年 8 月 23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及代理人。
    三、 会议须知
    (一) 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登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
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 个人股东亲自现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
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
股东及代理人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向大会申请,并经大会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
方案,简明扼要。非股东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
发言时,应先报告姓名和所持股份数。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
代理人发言。
    (四)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四项,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各项议案均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各项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五)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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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六) 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请将手机调整至振动或关
闭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
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代理人优先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参加本次年度股
东大会的股东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并出示本人有效的健康码、
行程码绿码及规定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
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四、 方式说明
    (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
票方式请阅《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或有后续公告。参
加现场会议的每位股东及代理人应在会议签到时向大会会务组领取表决票。
    (二) 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领取表决票后,请务必填写好股东
名称、持股数、在“表决人签字”处签名,并且其表决票不得遗失或转送他人,否
则该表决票作废,并按弃权票处理。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之投票为
无效票。
    (三)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及代理人对表决票上的审议内容,可以
表示同意、反对及弃权,并在相应的表决处进行表决,不选、多选或涂改则该项
表决视为弃权。
    (四)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五)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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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表决票。
    (六)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 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大会选举的计票人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
计票,并填写现场会议《议案表决汇总表》交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
果有异议,可以对现场表决票数进行点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
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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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57,604,691.17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62,336,740.58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公司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总股数(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2,569,456.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
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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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定了《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实施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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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规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
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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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
应调整和完善;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
决定;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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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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