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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自

律监管指引》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
营效率,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黎万俊、蒋青云、刘家朋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