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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4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13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
区 2 幢 1 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3,630,9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45.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1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31,889,495        99.48       1,741,500         0.52              0            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33,630,995       100.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吴小波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3.01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洪一丹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3.0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吴群良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3.03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应巧奖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3.04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郭德明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3.05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黄玉婷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3.06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蒋青云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4.01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黎万俊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4.02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尹德军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4.03
        董事会独立董事


                                             2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吴林为公司第十届监          333,630,995                   100.00               是
5.01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朱家辉为公司第十届          333,630,995                   100.00               是
5.02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1                           207,562       10.65      1,741,500       89.35     0          0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以上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佳隆、解树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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