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2023-04-2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22 年度,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99,8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14%,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5,278.62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45%。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总额为 143,9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52,793.64 万元;子公司为写字楼承购人提供
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 6,929.05 万元;子公司对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黑虎”)提供担保总额为 3,12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担保余额为 2,498.87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0%,主要系公司为时任董事担任董事的参股公司按持股
39%的比例为综合授信额度 8,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为旅投黑虎
该笔综合授信中的 3,1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未发生为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事项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充分保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青云    黎万俊    尹德军
                             2023 年 4 月 1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