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23年4月19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
意实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
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2022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0,343,000股公司股
票已于2022年9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
账户。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考核年度顺延一年,考核期
由 2022 年度顺延为 2023 年度,并对应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业绩考
核指标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以 2021 年净利润 1.55 亿元为基数,2022 年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77 亿元;
净利润不低于 1.77 亿元。 或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同比不低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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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激励
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
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
不得解锁,持有人当期不能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
机出售后以该资金额为限,按照未解锁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6%
的年化收益率之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三、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原因与合理性分析
2022 年中报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后,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
兰州地区百货零售业务歇业、闭店等情况发生,同时也影响兰州丽尚亚欧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预期滞后。为与商户共克时艰,相互帮扶,兰州地区经营业
态减租免租等实际行动支持商户经营发展。其次,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因
二级市场股价单边下跌,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较大变化。上述影响因素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冲击,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但全年业绩指标仍
未能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若公司继续按照原业
绩考核目标,将背离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同时削弱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性,
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更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健康发展。为
持续有效发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避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削弱激励
对象的积极性,稳定团队士气,充分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作用,促进公司长远健
康发展,公司拟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
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影响员工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会降低
公司后续发展的目标和员工对自己的要求,将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健的发
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
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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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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