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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6-04-27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6-03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第一大股东山西

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
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30日起停牌。2016年1月7日,公司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7日起连续停牌不

超过30日。2016年2月6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由于预计无法在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2个月内复牌,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6日起
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年3月5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已按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
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
案。详细情况请查看公司于 2016 年4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同时公司发
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6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焦化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68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公司组织了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回复,并对本次《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及补充,修
订 后 的 预 案 及 其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2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上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