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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2017-01-24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 2017-007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道简述
    近日,有媒体刊登了《临汾开出2000万元高额环保罚单 山西焦
化集团在列》的报道,“针对临汾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二氧化
硫浓度均值严重超标问题,近期,环保部督查发现山西三维瑞德焦化
有限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熄焦废水中化学需氧量
(COD)、氨氮、挥发酚等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临汾市环保局依法对
山西焦化、瑞德焦化等5家偷排、水气排放不达标企业处以近2000万
元罚款,要求企业闷炉限产50%,限期整改。”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
团”)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临汾市环保局在其网站公示了对山焦集团责令整改的决定书
(临环违决字〔2017〕2号、6号),山焦集团正在与临汾市环保局等
部门进行汇报沟通,环保部门对山焦集团有明确的处罚意向,目前相
关的程序正在办理之中。
    2、报道中“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化”指公司控
股股东,临汾市环保局网站公示的主体为山焦集团。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环保部门如涉及到对山焦集团的罚款,将影响山焦集团的损
益,不涉及本公司。
    2、目前本公司未收到“要求企业闷炉限产50%”的通知,公司严
格按照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关于平川各县、市(区)焦
化企业实行错峰生产紧急通知》(临气指发〔2017〕12号)组织生产,
详见《山西焦化关于实施错峰生产措施的公告》(临2017-002号)。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
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