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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关于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2017-02-28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7-009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2 月 27 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中国银行洪洞支行沟通,同意给
公司授信总量 3.1 亿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该授信由山西焦化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2 亿元授信公司以部分土地使用权
提供抵押,期限 1 年。
    本次拟抵押土地为两宗土地,一宗位于洪洞县明姜镇南社村生产厂
区土地,土地面积 444762.22 平方米(折合 667.14 亩),土地单价为 304
元/平方米(折合 20.27 万元/亩),价值 13520.77 万元;另一宗位于洪
洞县明姜镇生产厂区土地,土地面积 516420.4864 平方米(折合 774.592
亩),土地单价为:294 元/平方米(折合 19.60 万元/亩),价值 15182.76
万元;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经山西同业经纬不动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晋同土评〔2017〕(估)字第 LT002、003 号《土
地估价报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能够
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能够
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成员9
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西焦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西焦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3、山西同业经纬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晋同土评〔2017〕(估)
字第 LT002、003 号《土地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