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关于实施秋冬季限产措施的公告2017-10-12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 2017-066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秋冬季限产措施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30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临汾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汾市2017
—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办发
〔2017〕38号),根据通知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
日,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范围内的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到48
小时”。
收到通知后,公司组织生产、经营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
制定了具体的秋冬季限产措施。具体为: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
月31日,严格执行出焦时间延长到48小时的要求,期间除焦化厂、化
产品回收厂降低负荷运行外,焦油加工厂、甲醇厂等生产厂停车维护
保养。
采取上述临时性的限产措施后,公司焦炭和其他化工产品产量将
减少,预计影响焦炭产量15万吨/月、其他化工产品产量6万吨/月,
按照目前焦炭和其他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测算,预计影响2017年第四
季度销售收入14亿元左右,预计影响2018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14亿元
左右,最终以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
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