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关于调整秋冬季限产措施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 2017-074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秋冬季限产措施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临汾市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焦化生产实行差异化管理的申请〉的回复》,鉴于公司承担着职工
生活用气、生产用气以及周边居民生活用气任务,为保障用气平衡,
原则准予公司焦炉结焦时间延长到30小时,但应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
应急响应相关要求。
    根据“回复”要求,公司组织生产、环保、经营等相关部门完善
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并对2017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秋冬季限
产措施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临2017-066号《关于实施秋冬季限产措
施的公告》)。具体为:原“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严
格执行出焦时间延长到48小时,期间除焦化厂、化产品回收厂降低负
荷运行外,焦油加工厂、甲醇厂等生产厂停车维护保养”调整为“执
行结焦时间延长到30小时,期间化产品回收厂、甲醇厂低负荷运行”。
    在对原秋冬季限产措施调整后,与满负荷运行相比,公司焦炭和
其他化工产品产量的预计影响数量将相应调整,预计影响焦炭产量9
万吨/月、其他化工产品产量1.5万吨/月,按照目前焦炭和其他化工
产品的市场价格测算,预计影响2017年12月份销售收入1.7亿元左右,
最终以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为准。公司在执行结焦时间30小时期间,
将根据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适时调整焦炉结焦时
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
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