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关于调整秋冬季限产措施的公告的补充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7-078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秋冬季限产措施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12日,根据临汾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山西焦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了秋冬季限产措施,发布了《关于实
施秋冬季限产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6号)。2017年12月5
日,根据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对公司焦化生产实施差
异化管理的回复,公司对原秋冬季限产措施进行了调整,并发布了《关
于调整秋冬季限产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4号),现将原
措施和现措施的对比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原限产措施为: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严格执行出焦
时间延长到48小时的要求,期间除焦化厂、化产品回收厂降低负荷运行
外,焦油加工厂、甲醇厂等生产厂停车维护保养。
现限产措施为:执行结焦时间延长到30小时,期间化产品回收厂、
甲醇厂低负荷运行。
预计减少
临汾市政 预计减少 预计影响销售
项目 限产时间 其他化工
府要求 焦炭产量 收入
产品产量
2017 年 第 四 季
2017 年 10
出焦时间 度 预 计 减 少 14
原限产措 月 1 日 至
延 长 到 48 15万吨/月 6万吨/月 亿元、2018年第
施 2018年3月
小时 一季度预计减
31日
少14亿元
2017 年 12 月 份
2017 年 11
焦炉结焦 预计减少1.7亿
现限产措 月 26 日 至 1.5 万 吨 /
时间延长 9万吨/月 元、2018年第一
施 2018年3月 月
到30小时 季度预计减少
31日
5.1亿元
1
以上是在当地政府要求的限产规定和公司正常的运行状况下的对比
分析,预计减少的销售收入是以目前的焦炭和其他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
测算,由于焦炭和其他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因此实际影响的
销售收入情况应以公司最终生产、经营及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公司在执行结焦时间30小时期间,将根据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
应的相关要求,适时调整焦炉结焦时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
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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