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关于继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01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获得山西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7 年 8
月 1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议案;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17 年 10 月 18 日,山西
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继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2017 年 10 月 20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2017 年 12 月 25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为了保证本
次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
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作价及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并将提交 2018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收到山西省国资委出具的《山西省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山西焦化股份
有限公司继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8〕
8 号),山西省国资委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
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作价等有关
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
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