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监事会决议公告2018-01-31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 2018-013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
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景春选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鉴于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标的资产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已过有效期,经
监事会审议,批准报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以下审计报告和备考审
阅报告:
1、审计报告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截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2016 年度及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
由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20356 号),监事会批准予以报出。
2、备考审阅报告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审阅报
告》(致同专字(2017)第 110ZA0374 号),监事会批准予以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依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山西中煤华晋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2016 年度及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20356
号)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西焦化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 1-9 审阅报告》(致同专字(2018 第 110ZA0374
号),公司就《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