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的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 2018-031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9 月 27 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签订了《山西焦化股份
有限公司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以下简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7 年 12 月 25
日,根据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与山焦集团在
已经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基础上,补充签订附
条件生效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焦集团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49%的股权,其中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
付对价金额为 4,292,057,784.80 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作价中的
600,000,000.00 元。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2
号)。2018 年 3 月 7 日,中煤华晋已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东
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山焦集团持有的中煤华晋 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
下。
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评估基
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中煤华晋在过渡期内所产生的经营收益由
公司按照山焦集团所持股权比例享有,发生的经营亏损由山焦集团按其
所持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公司已经聘请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中煤华晋过渡期损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18)第
S00264 号)。根据审计结果,在过渡期内,中煤华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3,132,458,189.93 元,未发生经营亏损,因此山焦集团无需
向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备查文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西中煤华晋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18)
第 S00264 号)。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