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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8-09-19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本议案新增了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为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向关联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子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益隆公司”)和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益兴公司”)采购原料,能优化公司原料来源,稳定公司的
原料供应渠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按照
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公司与其签定相关购销合同,对发货单位、数量、供货时间、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商务纠纷等给予详细规定,明确双方
权利、责任和义务。
    三、在此议案表决时,公司 6 名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由 3 名非
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
为,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