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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监事会决议2019-04-16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通过)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景
春选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编制年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
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国家环保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 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的完工时间予以调整,预
计 2020 年 8 月底前完工。该项目的其他概算均不作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
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属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完
成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的相关工作。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639,999,974.60 元,扣除承销费 8,614,399.6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1,385,574.94 元,其中 600,000,000.00 元用于
支付交易标的中煤华晋 49%股权的现金对价,剩余 31,385,574.94 元用
于支付交易税费和其他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股份配套募
集资金,对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交易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进行置
换,置换金额为 31,385,574.94 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关于配套募集资金
用途的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国家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